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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与风筒安全管理措施

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中风筒质量的把关是非常重要的,在通风管理中一经发现风筒损坏反压边使用不好、接口不严、脱节影响通风的,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虽然罚款的金额不是很多但是足以看出导风筒质量的重要性了,下面泰风筒的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一通三防中安全管理的措施,希望大家加以参考与学习。

1、防尘管理

(1)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都必须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以下条款每发现一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单位罚款1000元。

放炮不使用水炮泥的;

未采用湿式凿岩的;

不按规定冲刷巷道,有煤尘积存的;

转载点无喷头或喷头不到位的;

装煤(岩)不洒水的;

放炮前后不洒水降尘的;

采煤机和掘进机无内、外喷雾装置的;

无净化水幕或不能使用及安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不采取隔爆措施(隔爆水棚或水量不足)的;

防尘洒水管路不健全或管路漏水严重,水量不能满足要求的。

4、防灭火管理

(1)未按规定检查自救器,发放不合格自救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井下各巷道交叉点必须设有避灾路线标志牌,每缺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3)必须按规程规定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且备足消防器材,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对发现火灾不积极抢救或不及时汇报造成事故扩大、延误抢救时间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究法律责任。

(5)回采工作面结束后,炮采工作面10天、综采工作面15天内必须清理完毕,并砌筑永久密闭;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6)采空区的密闭墙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采区进风道,主要回风大巷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并实现自动化,水幕应封闭巷道的整个断面,雾化好,灵活可靠,使用正常;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瓦斯管理

(1)瓦斯探头悬挂位置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对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人为毁坏探头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各罚款200元。

(2)不按规定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井下瓦斯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及维修不符合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4)瓦斯超限作业,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按三级非伤亡事故处理。

(5)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浓度超限,接报告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对单位罚款5000元。

(6)瓦检员、安检员脱岗,不按规定交接班,由他人代填瓦斯记录和牌版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7)瓦斯检查未做到牌版、手册、台帐三对口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瓦斯情况发生异常变化,瓦检员不按规定时间向调度室及通风区汇报者,每次对瓦检员罚款100元。

(9)瓦检员不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假检、误检、漏检,一旦发现,对其罚款5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0)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敷设都应符合规定;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1)对擅自移动和破坏瓦斯报警断电装置的,给予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12)排放封闭区的积存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队、安监、通风部门参加,严禁一风吹;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

(13)瓦斯管理要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十二字方针,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失爆就是事故,掉电就是事故,微风作业就是事故”,是事故就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严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千方百计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14)采掘头面炮后瓦斯超过0.5%时,在24小时之内防突钻机必须到位,否则,不得继续生产,强行作业者,责任人记“三违”一次,并给予责任人200元以上罚款,给予责任单位5000元以上罚款。

一通三防与风筒安全管理措施

3、通风管理

(1)“一通三防”制度不健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2)井巷中风速有一条巷道不符合规程要求,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矿井主要通风机的使用和维修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无故停风1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备用主扇10分钟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转,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不及时填写运转记录、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汇报,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矿井每年不少于1次反风演习;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每发现一处(次)风量不足、局扇吸循环风、与规程要求不符的串联通风、迎头超过6m长度的扩散通风,对责任人各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5)必须按规定进行测风,对风量变化异常的区域要找出原因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局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按下列规定罚款:

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每班由安检员监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风机倒台试验一次,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风筒口到迎头的距离超过5m,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8)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限期不整改的每天处以1000元的罚款。

(9)掘进工作面任何时候都不能停风,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安排专人放警戒,瓦检员、放炮员负责监督检查,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10)井下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未造成瓦斯超限),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并取消责任单位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励。

(11)井巷恢复通风前不按规程要求排放瓦斯和启动风机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12)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13)对损坏通风设施(风门、风墙、风筒、风帐、栅栏、风门连锁装置等)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14)井下作业地点严禁出现无风或微风作业,无风或微风作业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15)井下局部通风机(主风机)必须实行采掘分开供电,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消音装置;否则,对责任人罚款3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

(16)要爱护好安全监测系统,损坏监测设施按破坏安全生产论处,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责任单位3000元以上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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