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风筒管理如何才能合理化,今天泰迪风筒小编就和大家分享如何合理煤矿井下该如何合理管理风筒,对于这方面不是很了解的可以了解一下。
(一)回收复用
1.巷道施工结束后,原则上转交下一施工地点使用,确需升井的由施工单位将风筒回收升井,交通防工区进行验收,核实数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能直接复用的交通防工区入库,分类码放整齐以便复用;需修补的交通防工区进行粘补后入库。井下风筒应回收和实际回收数量要相符,否则,每丢失一节按新风筒价值的100%对使用单位罚款。区队备用风筒由施工单位回收转用,必须经通防工区同意并办理转用交接手续,未经同意或不办理手续,每节罚100元。
2.回收上井的风筒,由通防工区统一修复,所修复的风筒必须达到以下质量要求:冲刷干净,破口粘补牢固,做到圆圈接头完整,无破口,吊环齐全,叠放整齐。
3.通防工区修复好的风筒须经通防部验收入库,如验收中发现未达到修复标准的风筒,将按风筒原值的10%对通防工区进行处罚。
4.当一节风筒无圈或一节导风筒中有5个破口(直径10mm以上),10个小破口及划破口达一米以上者均属报废风筒;每季度末由通防工区提出申请,由市场办、通防部共同确认后方能报废,按规定统一处理。
5.对于损坏比较严重的风筒则裁减成块,用于修葺风门时做成风布门,提高废旧风筒的利用价值。
(二)领用
1.各区队根据下月度作业计划做出风筒需用计划于每月20日前报通防工区,通防工区平衡库存后如需购置,则做风筒购置计划,提交经市场办,通防工区对到货风筒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各使用单位根据需要从通防工区领取,发放时根据库存情况坚持有旧不发新的原则。领出的风筒,必须用在审批使用地点以便验收考核,否则,每节罚120元。
(三)对通防工区的要求
通防工区要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单位风筒使用,回收情况;发现使用单位对风筒非正常使用损坏时,及时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如发现井下未及时回收上井的风筒,由通防工区给施工单位开据期限回收通知单进行复查,施工单位如不按时回收完毕,按500元/天对施工单位处罚,直到回收完毕并通知通防工区复查无误为止。
(四)
通防工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1.对施工区队变更的施工地点,由通防工组织施工单位现场交接。
2.风筒编号由各使用单位按通防部制定的标准进行编号粘贴。
3.施工期间所有的风筒由施工区队进行延接吊挂、维护管理,达到局部通风机质量标准,缺少编号、发现破口、缺少吊环、接头漏风或连接不符合、吊挂不平直、风筒倒接,每发现一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4.掘进巷道内的风筒一律集中一处,码放整齐,不得随意散放,否则发现一节罚20元。
5.炮掘巷道耙装机前不准使用新风筒,否则发现一节,罚款1000元。
6.风筒使用单位严禁将风筒挪用,如割开做风篷布等,一经发现负压风筒罚款2000元/节,正压风筒罚款1000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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