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风工作中,接风筒人员应该严格遵守以下规定确保人身及安全生产,不可麻痹大意。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充分利用工时,在工作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了解通风知识和有关安全制
度,按规定办事,不违章作业。
3、下井前必须准备好针线、胶水、剪刀、铁丝等工具,以便随时便用。
4、爱护通风设施,将拆除的风筒按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对损坏的风筒要及时上井修补。
5、在队长的领导下,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风筒的拆接工作。
6、安装风筒力求平、直、稳,环环吊挂,保证风简出口风量不少于规程要求。
7、在掘进头接风筒时,风筒规格必须一致,如需改变规格,要有过渡节,做到不跑风、不漏风,保证安全生产。
8、岩石、半煤岩、煤头,风筒距迎头分别不超过5米、3米、2米,以保证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十禁止”:
1.禁止超指标掘进或超循环安全煤柱掘进;
2.禁止无“一炮三检”放炮及放明炮、糊炮,使用明火放炮;
3.禁止冲撞风门或同时敞开两道正向风门、随意调整通风设施状态;
4.禁止煤巷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超过5m或随意遮挡、改变导风筒出风方向;
5.禁止无计划停电停风或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6.禁止违章排放停风区内的超限瓦斯;
7.禁止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含局部瓦斯超限)作业;
8.禁止防突措施工程、放炮作业、监测管理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9.禁止放炮线有明接头、电器设备失爆;
10.禁止监测监控系统、“两闭锁”装置或局部通风机及其自动倒台装置带故障从事采、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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